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日前,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并明確了5方面20項重點任務。《行動方案》支持交通運輸設備更新,到2027年,交通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
《行動方案》要求,以節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產、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為重要方向,聚焦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電力、機械、航空、船舶等重點行業,大力推動生產設備、用能設備等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推動橋梁隧道、窨井蓋等城市生命線工程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建設。
《行動方案》明確,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強電動、氫能等綠色航空裝備產業化能力建設;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動力船舶發展,完善新能源動力船舶配套基礎設施和標準規范,逐步擴大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生物柴油動力、綠色甲醇動力等新能源船舶應用范圍。
《行動方案》提出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暢通流通堵點,促進汽車梯次消費、更新消費;組織開展全國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并引導行業有序競爭;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因地制宜優化汽車限購措施,推進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統建設。
《行動方案》明確,把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循環利用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范圍,通過中央財政安排的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以舊換新;持續實施好老舊營運車船更新補貼,支持老舊船舶、柴油貨車等更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統籌利用中央財政安排的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電池更新;鼓勵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信貸額度。